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全面做好疫情防控保障工作”的同时,紧紧围绕省、市两级政府“关于做好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生态环境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为企业项目审批、复工复产和企业办事提供便利条件,心系民生、主动作为,帮助企业解决复工复产现实难题,提供“绿色通道”,确保疫情防控建设项目能及早落地实施。
01直面疫情、积极作为
党员带头,坚守岗位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专门就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要求在坚决做好防控工作的同时,尽力为企业复工复产和群众办事提供便利条件,简化疫情防控相关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程序。对属于疫情防控期间急需的医疗机构、卫生材料、物资生产、医药用品制造、研究试验等疫情防控相关建设项目,开辟“绿色通道”,简化项目审批程序。
其中,对于现有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能够满足项目改扩建需求的报告表类疫情防控相关建设项目,豁免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手续;对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新建疫情防控相关建设项目以及现有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能够满足项目改扩建需求的报告书类疫情防控相关建设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建设单位承诺落实有关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即可建设、生产。
截止2月28日,洛阳市18个“三类”项目的环评管理采取豁免、告知承诺制、先开工后补办环评的方式简化手续办理,非辐射类的9个项目:2个生产口罩项目、3个为生产消毒水和酒精项目、1个隔离防护服制作项目、1个应急救护中心项目、2个红外测温仪项目;辐射类项目9个。
02助力发展、主动服务
认真负责,优质服务
全局及时召开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专题推进会,为需要办理生态环境方面审批手续的复产复工企业开辟绿色通道,确保在疫情防控期间业务办理不间断。通过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官网等多种形式发布业务办理通告,告知企业网上办事途径,引导企业采取全程网办的方式进行业务办理,安排专人接受咨询,准确详细解答办事人员问题,进行远程业务办理指导服务,确保“零见面”办理业务有质量,有温度。
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采取容缺办理、绿色通道等措施,优化业务办理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积极受理,按时办结,实现疫情防控期间工作零间断、沟通零障碍。
03心系民生、多措并举
根据市政府《洛阳市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应急救治中心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将在洛龙区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传染病医院西侧建设洛阳市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应急救治中心项目。多次参加手续办理现场协调会,于2020年2月3日,全局函告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关于洛阳市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应急救治中心项目污水处理设施的函》,并提出相关要求。按照2020年2月1日国家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的通知》及《新型冠状病毒污染的医疗污水应急处理技术方案(试行)》文件要求,规范医疗污水应急处理、杀菌消毒,防止新型冠状病毒通过污水扩散传播。
生态环境局政务服务窗口积极落实局党组“非必要,不见面”的指示要求,采取“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跟进办”等方式,积极为企业群众提供服务,尽最大可能降低交叉感染风险。截至2月26日,生态环境局政务服务窗口共接受企业和群众电话咨询50件次,预约办件8人次,告知承诺制、先开工后补办手续9件次,环评审批项目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