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上午,我市召开一季度污染防治攻坚战新闻发布会,发布我市一季度环境质量及污染防治攻坚战进展情况、生态环境部汾渭平原重点区域强化督查交办我市有关问题通报、2019年春季扬尘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情况。
今年一季度,我市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体系建设,把打赢蓝天保卫战作为污染防治的重中之重,统筹推进碧水、净土保卫战,狠抓治理减排,强化日常监管,大气、水、土壤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
据介绍,一季度受厄尔尼诺不利气象条件等多重因素影响,我市优良天数同比减少,但3月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明显改善。3月,洛阳城市区环境空气PM10月均浓度为11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8%;PM2.5月均浓度为5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0%;优良天数比例为67.7%,同比上升19.4个百分点。
在水环境质量方面,一季度全市7个国省控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水质达标率为71.43%;13个市控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水质达标率为84.62%。全市8个城市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我市深入从严加强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管控。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出疑似污染地块61个,其中经过初步调查确认的污染地块5个,污染地块名录已向社会公开;全市确定了138家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共排查各类尾矿库98座,完成历史遗留尾矿库治理50座。
从发布会上获悉,自2018年8月20日至2019年4月28日,生态环境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组已对我市完成了17轮强化督查。截至4月28日,生态环境部强化督查组共交办我市环境问题累计696个,共复核已整改问题560个,整改到位通过524个。
在2019年春季扬尘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中,我市采取明察暗访、昼夜督查的方式,主要从各类施工工地(房建、市政、公路、水利、绿化等)扬尘污染防治、各类拆迁(拆除)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各类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城市清洁行动、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工业扬尘)、垃圾、枯枝落叶焚烧等面源污染管控、全面落实“一区(点)一策”管控机制等方面着手,全方位展开督查。
截至4月27日,市控尘办对扬尘管控工作不力、扬尘污染问题比较突出的76家施工单位进行了处罚,处罚金额309万元;全市共评出“最差工地”28家,全部予以停工整改处理;对扬尘管控工作不力的4家单位和2人予以通报批评,党内警告处分1人,严重警告处分1人,行政警告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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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日召开的一季度污染防治攻坚战新闻发布会通报了10起环境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1.河南亿江冶金科技有限公司部分烟尘直排案
该公司年产8万吨高精度铝板带箔项目,生产过程中熔炼工段配套的袋式除尘器用于收集烟尘的集气罩封闭门未关闭,致使熔炼工段产生的部分烟尘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偃师市环境保护局责令企业改正违法行为,依法对该企业处以20万元罚款。该公司门卫王延召拒绝开门接受检查,阻碍环保执法人员正常执法,偃师市公安局对涉案人员王延召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2.孟津县千年红页岩烧结砖厂窜改自动监测数据案
该企业工人将自动监测设备的网络设备电源关闭,导致现场端监测数据未向生态环境部门传输。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责令企业改正违法行为,依法对该企业处以20万元罚款,并将该案件移送至洛阳市公安局,由孟津县公安局对该厂涉案人员张连雨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3.宜阳县锦屏镇同力大桥南刘安堂料场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案
该料场不正常使用洒水和防尘设施,造成大量粉尘外排。
宜阳县环境保护局依法将该案件移送至宜阳县公安局。宜阳县公安局对料场负责人刘安堂以逃避监管违法排污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4.河南恒益新能源有限公司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污案
该公司1号烟囱于2019年1月9日至1月16日部分时段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超标排放。洛阳市生态环境局责令企业改正违法行为,依法对该企业处以60万元罚款。
5.洛阳永宁金铅冶炼有限公司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污案
该公司还原炉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超标排放。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责令企业改正违法行为,依法对该企业处以80万元罚款。
6.洛阳龙泽能源有限公司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污案
该公司一期50万吨/年煤气焦化工程项目氮氧化物超标排放。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责令企业改正违法行为,依法对该企业处以30万元罚款。
7.洛阳榕拓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水污染物超标排污案
该公司年产100万吨冶金焦项目水污染物超标排放。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责令企业改正违法行为,依法对该企业处以60万元罚款。
8.嵩县洁绿污水处理厂不正常运行水污染自动监控设施案
该企业污水排放口自动监测设备中的等比例采样器单元无法自动排空,不能正常运行。洛阳市生态环境局责令企业改正违法行为,依法对该企业处以6万元罚款。
9.洛阳市吉利区源通砂石厂未验先投产
该厂加工厂项目环评需配套建设的原料库未建设,现场有生产痕迹。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责令企业改正违法行为,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对该企业处以35万元罚款。
10.洛阳天浩泰轨道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环保设施批建不符案
该公司电弧炉烟囱排气筒高度约18米,未达到30米设置的环评要求。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责令企业改正违法行为,依法对该企业处以3万元罚款。
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将持续联合公安机关强化执法,充分运用法律法规赋予的执法手段,重点打击偷排偷放、非法排放(倾倒、处置)有毒有害污染物、超标排污、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未批先建等环境违法行为;持续保持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