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国家标准《核燃料循环前段设施环境辐射防护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相关要求,加强核燃料循环前段设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核燃料循环前段设施环境辐射防护规定(征求意见稿)》(修订GB11215-1989),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相关资料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和建议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2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吕彩霞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知兴东路9号
邮编:102446
电话:(010)82205707
邮箱:lvcaixia@chinansc.cn
联系人:辐射源安全监管司 李宇浩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电话:(010)65646136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核燃料循环前段设施环境辐射防护规定(征求意见稿)
3.《核燃料循环前段设施环境辐射防护规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征求意见反馈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6年8月12日
来源:生态环境部
宣传:河南省环境保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