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治理,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新乡市生态环境局获嘉分局组织涉VOCs企业全面开展自查工作。
截至4月中旬,全县涉VOCs企业全部完成自查工作,对发现的环境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整改率为100%。
获嘉分局针对此次专项行动发现的问题,要求全县涉VOCs企业要对照《涉VOCs企业自查清单》,从源头控制、过程管理、末端治理等全流程进行自查。要做好活性炭等耗材更换频次、更换量、购买记录、质检报告等台账记录。要定期组织人员培训,详细解读VOCs相关排放标准、法律法规以及自查要点,物料储存、转移、使用过程中的密闭要求、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的运行规范。对于需要更换VOCs治理设施的企业,要按照环境风险防控管理要求处置、消除污染治理设施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隐患。
来源:新乡环境
宣传:河南省环境保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