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范了应急响应总体要求
新修订的《应急预案》,强调减排清单标准化管理,将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作为应急预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减排清单逐级审核机制,制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将减排措施细化落实到具体生产线、生产环节、生产设施,确保减排清单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结合我省实际,增加了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相关政策,细化了自然资源部门露天矿山扬尘治理的相关内容,明确了重大项目及保障类工业企业相关要求。
二、修订了预警分级标准
新修订的预警分级标准与《行动方案》预警启动标准保持一致,降低了启动预警门槛标准,及时有效控制、减少或消除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的风险和危害,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黄色预警标准调整为预测日AQI>200或日AQI>150持续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橙色预警标准调整为预测日AQI>200持续48小时或日AQI>150持续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红色预警标准调整为预测日AQI>200持续72小时且日AQI>300持续24小时及以上。预警信息发布时间从提前24小时发布调整为48小时,为各级各部门启动应急响应提供充足准备时间,确保在重污染过程来临前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
三、完善了差异化减排措施
与2019年《应急预案》相比,扩大了重点行业绩效分级范围,对国家39个重点行业和省13个重点行业增加了绩效分级评价标准,确保同一区域、同一行业、同等绩效水平企业减排措施相对一致;提出了落实差别化应急减排措施,原则上不对电厂、供暖锅炉房、小微涉气企业等采取停限产措施,严格审批重点建设项目、民生工程、生态环境要素保障白名单和保障类企业,在满足环保要求的前提下,允许其进行保障任务生产;明确了编制用车大户清单和货车白名单,对移动源实施清单化减排;补充了“事发地政府应采取禁止露天焚烧、餐饮油烟管控、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停止涉VOCs排放施工作业”等措施。
四、明确了部门责任分工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