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河南环协

环保动态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环保动态 > 正文

郑州排污许可证办证时间大幅缩短 最快一个工作日发证
时间:2023/2/17 9:03:21 来源:

1111.jpg

2月16日上午,在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举办的第41次“企业服务日”活动现场,二级巡视员李春德称,将排污许可证法定发放时间由20天、30天、45天,压缩到符合条件申请后的1-3个工作日,大幅缩短办证流程,更好服务企业,体现“贴心服务  高效发证”的活动主题。这是落实郑州市市长何雄、副市长马志峰“认真研究学习上海市排污许可制改革经验”相关批示的重要举措。

2222.jpg

排污许可工作是环境治理的核心制度。目前,郑州市累计发放排污许可证2066张,登记管理企业15612家,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居全省首位。自2020年排污许可全覆盖以来,全市减排化学需氧量8246.3吨、氨氮962.2吨、二氧化硫4704吨、氮氧化物14103.7吨、挥发性有机物3617.7吨,空气综合指数在全国168个主要城市中连续3年退出后20位,PM2.5浓度下降12%、PM10浓度下降7%、SO2浓度下降11%、NO2浓度下降31%、CO浓度下降7%、O3浓度下降12%,全市国控、省控断面水质全部达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定保持100%。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被评为“2020年全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工作先进单位”。

活动前期,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靶向选择企业,筛选出在产值利税、减污降碳、民生保障、绩效分级等方面成绩突出的上市公司、规上企业代表,即郑州中车四方轨道车辆有限公司、郑州双汇食品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提前介入服务,一对一辅导,高效发证,保障企业生产发展。同时,免费制作“排污许可二维码”信息牌,与排污许可证同时发放,悬挂于排污单位显著位置,市民扫描二维码便可了解企业排污信息,使排污单位责任公开透明,便于监管执法和社会监督。

3333.jpg

李春德表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积极探索排污许可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通过学习上海等省市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合一”经验、延伸排污许可证在环境治理领域使用链条、出台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细化排污许可发证和监管、完善并发挥智慧环保平台共建共享的科技支撑作用等重点工作,以“起步就是冲刺、开局就是决战”的姿态助力实现市委书记安伟提出的“奋力实现一季度开门红、奠基半年红、确保全年红”目标要求,有力支持、高效服务全年生产总值增长7%的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排污单位全部持证按证排污,‘双百’任务全面完成”的工作任务。


活动现场,聚焦排污许可核发工作,还开展了政策宣贯、答疑解惑、集中发证等,进一步宣传了排污许可政策,强化排污单位持证、按证排污的主体责任。

延 伸 阅 读




01

什么是排污许可证?


排污许可证是实施排污许可制的重要载体,是排污单位在生产运营期接受环境监管和环境保护部门实施监管的主要法律文书,是排污单位守法、部门执法、社会监督的重要依据。生态环境部门通过核发排污许可证并依证监管实施排污许可制,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必须按期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不得无证排污。排污许可证由正本和副本构成,正本载明基本信息,副本包括基本信息、登记事项、许可事项、承诺书等内容。


02

哪些企业需要办理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登记?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规定的排污单位需办理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登记,未作规定的排污单位,目前郑州市暂不纳入排污许可管理,这类排污单位既不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也不需要进行排污登记。如确需将该《名录》未作规定的排污单位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其排污许可管理类别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建议,报生态环境部确定。


03

排污许可分哪几种类别进行管理?


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国家根据排污单位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等因素,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简化管理和登记管理。


对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或者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较大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对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较小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对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很小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登记管理。


实行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不需要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应当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登记表,登记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去向、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



04

如何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登记?


对于确需申领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可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http://permit.mee.gov.cn/)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也可以通过信函等方式提交申请材料,向其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需进行排污登记的排污单位,可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内的“排污登记”模块完成信息申报即可。


在排污许可申报过程中,生态环境部门不会收取任何费用。排污单位在排污许可证申领或排污登记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均可电话咨询属地生态环境部门。

来源:正观新闻.郑州晚报

宣传:河南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编辑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河南生态环境厅

河南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许昌市生态环境局

河南省环境监察网

河南环境宣传网

商丘市生态环境局

信阳市生态环境局

周口市环境保护局

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

济源市环境保护局

兰考环保局

电话:0371—61655315 传真:0371—61655315 手机:18837195177 邮箱:hnshxbjb@163.com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东明路41号许继集团1号楼3楼
Copyright @2016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河南环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权威:河南省环境保护官方网站 性质:开放性网站
豫ICP备190197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