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辖区水环境质量,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辉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照《河南省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关于开展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结合执法大练兵工作,安排各执法中队对乡镇污水处理厂开展监督检查。

执法人员认真对照《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厂清单》内容,按照“一证式”监管要求,联合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及乡镇政府,对辖区内的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开展监督检查。以指导帮扶为主,坚持“边查边改”的原则,对各污水处理厂的排污许可制度执行情况、收水范围及进水水质情况、各处理工序运行及提标改造情况、出水水质达标情况、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情况、污泥处理处置情况等环节进行全流程检查,积极帮扶污水处理厂查找在建设与维护、运行和管理、内部管理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建立问题清单,出点子、送技术,指导整改。

同时,据部门职责,确定责任主体,强化责任落实,形成联动执法机制,增强问题整改合力,推进各类问题全面整改解决,全面提升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环境管理水平,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水质稳定达标排放,助力辖区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