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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乡市生态环境局辉县分局积极开展涉挥发性有机物行业帮扶指导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时间:2022/5/27 13:36:58 来源:


为做好2022年夏季臭氧(O3)与细颗粒物(PM2.5)污染协同控制,有效降低夏季臭氧和细颗粒物污染,进一步改善辖区空气质量,河南省新乡市生态环境局辉县分局根据省厅《关于开展全省涉挥发性有机物行业企业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精神,结合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练兵工作要求,研究工作方案,严格执法考核,强化执法督查,扎实开展涉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稳步推进环境监督执法和帮扶指导,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环境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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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施策,研究制定工作方案

详细摸排辖区涉挥发性有机物行业企业的分布情况和污染现状,结合分局工作实际,根据《河南省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和《河南省2021年夏季臭氧与PM2.5污染协同控制攻坚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和省厅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制定《辉县市生态环境分局2022年夏季臭氧与PM2.5污染协同控制及执法练兵专项执法实施方案》,突出重点行业企业,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源头控制、过程管理、末端治理的全流程执法要点,加强综合研判,精准施策,严格执法,确保协同执法与执法练兵稳步推进。

协同推进,扎实开展专项执法工作

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培训,认真领会省厅、新乡市局关于专项执法的政策和精神,熟练掌握专项执法的流程要点,确保提高执法效果。充分调度各类监控平台信息数据服务专项执法,利用无人机、走航车、快速检测仪、风速仪、移动执法总端等执法设备的助力,快速高效开展现场执法,不断提升执法效能。切实理顺案件办理机制,健全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监督效力,充分运用智慧办案系统,坚持依法执法,从严执法,及时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优化服务,持续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以“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和“优化营商环境”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强化帮扶理念,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积极宣传和贯彻执行省厅、新乡市局发布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免于处罚事项清单》等生态环境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政策,现场执法过程中深入调查了解企业关注的热点、难点,全面排查企业在生产、排污、设施运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着力解决企业在项目管理、达标排放、排污许可、环境信访等方面的问题,扎实开展帮扶指导,稳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活动,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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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专项执法工作以来,辉县分局对全体执法人员培训1次,执法能手现场培训指导2次;对涉挥发性有机物行业企业培训2次,参与企业32家;服务企业共签订《企业环保守法经营承诺书》112份,并向社会进行了公示;检查涉挥发性有机物行业企业74家,监督性检测70余家;帮扶企业规范各类管理问题110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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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增强了企业提升环境管理的自律意识,积极引导企业形成“对标先进、补齐短板、夯实基础”的自主提升意识,规范了涉挥发性有机物行业企业的生产排污行为,促进了辖区夏季臭氧与细颗粒物污染协同控制,有效降低夏季臭氧和细颗粒物污染,进一步改善了空气质量,缓解了污染压力,优化了营商环境,为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污染防治攻坚保驾护航。


来源:新乡市生态环境局辉县分局

宣传:河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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