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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清零!河南省焦作市铁腕整治“散乱污”企业
时间:2022/5/25 8:48:58 来源:

近期,12369环境举报热线接到关于“散乱污”企业的投诉出现爆发式增长。经焦作市污染防治攻坚办组织专项小组核查,发现部分县(市、区)甚至出现“土小”企业抬头问题,群众反映强烈,对焦作市环境质量造成影响。为进一步巩固“散乱污”企业整治成果,落实动态清零工作要求,焦作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通知,铁腕整治“散乱污”企业,查办不力的将被追责问责。

高度重视、全面排查


焦作市把“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确保环境质量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立即组织开展全区域排查,彻底清除“散乱污”企业生存空间。排查必须达到区域全覆盖,要重点关注闲置厂院、关闭取缔“散乱污”企业旧址、废弃养殖小区、彩钢瓦搭建集中区、破产闲置企业等,逐厂逐院排查到位,严防私藏私建“散乱污”企业。

合理定位、准确认定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律认定为“散乱污”企业。

(一)属于淘汰落后生产工艺的“十五小、新五小、新六小”企业 。在焦作市出现可能性较高的有小造纸、小制革、小染料、土炼铅锌、小炼油、小农药、小电镀、土法生产石棉制品、小漂染、小炼铁、小水泥等。

(二)工商营业执照、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土地审批、发改委核准备案等相关审批不全的污染企业。重点包括有色熔炼加工、橡胶生产、制革、化工、陶瓷烧制、铸造等生产制造行业。

(三)黑加油站、黑加油车。

(四)其他排放废气、废水、固体废物、恶臭等,对居民生产生活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的生产加工经营活动。

部门联动、严厉打击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焦作市加强对辖区内“散乱污”企业的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做好辖区内各类“散乱污”企业的台账建立、督导核实、长效监管机制落实等工作;各乡镇街道负责组织落实本行政区域内的排查摸底、分类整治和日常监管。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无环评审批手续、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行为进行查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无照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工信部门负责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淘汰落后的生产设备和产品进行核查取缔;商务部门负责对黑加油站进行打击;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对非法采矿和非法矿产品加工进行整治;公安部门负责打击黑加油车;司法部门负责对涉嫌生态环境污染犯罪的违法生产经营企业进行立案侦查;供电部门抓好用电开户审核,严禁向“散乱污”企业供电。

快速行动、严督严查


整治分为自查摸底阶段(5月10日至15日)、全面整治阶段(5 月16日至20日)、督导抽查阶段(5月21日31日),发现漏查、漏报、瞒报、取缔不到位等情况,除焦作全市通报外,将依据《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办关于集中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工作的通知》量化问责规定,提请纪检部门对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实施问责。 



来源:焦作生态环境

宣传:河南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编辑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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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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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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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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