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要加大技术培训、促进能力提升,鼓励各地邀请行业专家学者开展专项技术培训,重点解决本辖区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工作开展中的堵点、难点、痛点,让企业清楚认识到新形势下生态环境管理的新要求;要形成常态化培训机制,积极促成专家结对帮扶,为企业提供全面诊断、答疑解惑,量身定制环境绩效提升路径,切实提高企业环境管理能力水平,为持续做好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工作提供有力保障。要严格审核把关、狠抓责任落实,各地要组织相关行业专家,参照国家、省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要求,对本辖区内A、B(含B-)级和绩效引领性申报企业进行评审,对C级企业进行评级。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要求,切实规范审核程序,明确审核责任人,坚决执行“短板原则”,严格落实申报核定、监督管理、问责处罚等要求。要认真开展现场核查,避免出现企业自证材料不真、不准、不全,现场情况与申报要求严重不符等问题,确保评级结果真实有效,能够经得起同行业和全社会的监督。 《通知》要求,要修订减排清单、完善管控措施,各地要在2021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基础上,参考排污许可证发放情况、环境统计、在线监测和其他环境管理部门统计名录,结合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对辖区内重点行业企业进行排查,动态更新清单名录,确保涉气企业全覆盖;对已停产但具备随时复产能力企业,以及新建企业、新建生产线均应纳入清单,杜绝“监管盲区”;对辖区“长期停产企业”开展排查,对复工企业进行状态调整;进一步逐家逐户核实企业基础信息以及用电户号、产值、能源、产品产量产能、污染物排放等信息;按照排污许可证,逐项对照生产工艺与设备名称等情况,核实管控减排工序与现场核查工序的一致性,并结合绩效分级行业适用范围,精准划分涉气企业行业,保证企业减排措施制定标准;对已安装在线监控、用电监管的企业要逐个进行数据的校准和联网,保证数据质量。要坚持差异管控、强化动态管理,各地要根据绩效分级评定结果,分行业逐企开展不同预警期间减排措施的修订工作,要针对不同治理水平和排放强度的工业企业,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企业、具体工地、具体生产环节,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时段,确保统一时间、统一区域、同一行业、同一绩效水平企业实施相对一致的差异化管控措施。要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有进有出”动态调整机制,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竞争环境,维护绩效分级评定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通知》明确,要优化申报机制、提升服务效能,为进一步保障企业参与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省厅将全年开放“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信息管理系统”申报功能,鼓励企业根据自身环境绩效水平适时申报绩效等级。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要根据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要求,组织行业专家对申报2022年重点行业绩效评级企业开展现场核查工作,并于每月将企业的申报材料、现场核查意见表和企业市县级核查意见整改情况,通过绩效评级申报平台上报,省厅将根据各地上报情况分行业、分区域开展省级抽查核验工作,发布公告企业绩效评定结果,实施绩效分级动态调整。2022年9月30日前修订完善本行政区域内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细化夯实减排措施,并上报至“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平台”。
来源:河南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