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危险废物的违法犯罪行为,河南省环保、公安两部门按照环保部、公安部的部署,组织全省环保、公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省环保厅、公安厅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环保厅党组成员、巡视员马新春担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范玉龙和环保厅党组成员、监察总队长易旭升分别担任副组长,环保厅政法处、环评处、监测处、督查办、监察总队、监测中心、固管中心和公安厅治安总队分别指定人员任小组成员;印发了《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公安厅关于联合开展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豫环文〔2016〕258号),通知明确了指导思想、组织领导、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内容及要求、进度安排执法检查要点、工作措施等。
此次专项行动7月开始至11月结束,时间跨度长,标准要求高,任务重,目前全省各级环保、公安部门正在按照计划方案要求展开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