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20年12月22日全省六个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挂牌成立之后,近期新一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副主任、四级调研员到任履新,新招录19名公务员已经录用并即将到岗,我省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延伸和补充。河南设置6个跨区域驻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是实行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将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对推动解决跨区域、跨流域生态环境问题,落实各地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发挥重要作用。
有关负责人表示,2021年,全省六大区域督察办将在省委生态环境督察办公室统筹协调下,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为重点,以推动各地各部门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为目标,健全督察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基础建设,保障中央督察,组织专项督察,推进督察整改,形成督察闭环,提升督察效果。
来源:河南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