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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全面禁止在划定区域放牧
时间:2021/1/11 15:37:01 来源: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巩固国土绿化提速行动森林鹤壁建设成果,鹤壁市政府日前印发《关于在划定区域全面禁止放牧的通告》,全面加强森林资源管护。

一是依法划定禁止放牧区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河南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将全市范围内所有未成林造林地、幼林地、特种用途林地和封山育林区及淇河二级保护区内均划定为禁止放牧区域。

二是严格落实县区属地责任。要求各县区加强组织领导,组织成立禁止放牧工作组,采取网格化管理措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同时要加强禁止放牧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参与保护森林资源。

三是坚决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放牧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禁止放牧区域放牧,对进入禁止放牧区域放牧、破坏禁止放牧设施的违法行为,由属地人民政府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予以处罚。对在禁止放牧区域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和不服从执法人员管理、阻挠、辱骂或以暴力方法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是推进标准化养殖。坚持疏堵结合,要求各县区推进标准化养殖,积极引导广大群众改变传统生产方式,大力发展舍饲养殖,推行人工种草、秸秆利用、舍饲养畜等措施,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来源:河南环境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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