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取消中铝中州有限公司等企业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资格的通知》,要求各地生态环境部门督促各涉气企业严格落实好重污染天气管控各项规定,依法依规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立即行动,组织相关人员认真研学通知精神,按照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行动的规定,对全面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做出具体安排。
一是全面宣传贯彻省厅通知精神,加深市、镇两级各部门和排污单位对省生态环境厅的攻坚必胜决心的认识,提升大局意识和落实管控的自觉性,为高质量实施管控减排奠定思想基础。
二是从即日起,冲刺督导组交办或专项检查发现的重污染天气管控应停未停、应纳入管控清单未纳入和未批先建违法排污单位,一律取消中央、省、市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资格,依法立案从重从快处罚。
三是组织对暗访检查以来查证属实的重污染天气管控应停未停、应纳入管控清单未纳入和未批先建违法排污企业列清单,进行告诫约谈,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关注用电监管信息、污染物排放信息和视频监控信息,一经发现违反应急管控行为,除取消中央、省和市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资格外,立即报请断电整改。
三项措施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大应急管控力度,压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项管控见到实效,确保圆满完成12月份优良天数目标任务。
来源:河南环境